前言
本试验法之目的为决定元件及装备在地球表面暴露于太阳辐射环境时产生之效应(包括热、机械、化学、电性等)。
范围
本试验法所模拟环境之主要特征为控制温度条件下之太阳光谱能量分布及吸收的能量强度,以决定元件及装备暴露于太阳辐射环境时产生之效应。本试验法包括三个试验程序:
·程序A:适用于热效应之评估。
·程序B:适用于退化效应之评估。
·程序C:适用于光化学效应之评估。
限制
无限制。
测试步骤
·试件于试验前应依相关规范之规定执行目视检查、电性及机械检验。
·将试件摆置在试验箱(enclosure)内升高的支架或已知热传导率及热容之特定支撑材料上,并与其他试件保持距离以免辐射源被遮蔽或二次辐射热产生。
·整个试验过程中,试验箱内之辐射、温度、湿度以及其他环境条件,必须维持在相关规范之试验程序所规定之适当位准(level)。
·依规定之循环数执行试验。
·试件在试验期间是否操作依相关规范之规定执行。
·试验后试件应依相关规范之规定执行目视检查、电性及机械检验。
测试条件
试件必须依据相关规范规定之时间暴露在下述三个试验程序之一:
·程序A
每循环24小时,其中8小时连续照射,16小时保持黑暗,依需求重复执行(此程序提供之全辐射量为每日循环8.96 kWh/m2,约近似于自然条件之最严厉状况)。
·程序B
每循环24小时,其中20小时连续照射,4小时保持黑暗,www.oven.cc依需求重复执行(此程序提供之全辐射量为每日循环22.4 kWh/m2)。
·程序C
·依需求连续照射。
·在辐射照射过程中,试验箱内温度必须以接近线性的速率上升,且需维持在40℃或55℃。在程序A,试验箱内温度需在照射周期前2小时开始上升。在程序A及B的黑暗周期,试验箱内温度则需以接近线性的速率下降,并维持在25℃。
试验时间依相关规范的要求,一般较常采用下述三者之一
·3循环(3天)。
·10循环(10天)。
·56循环(56天)。
温度之容差为±2℃,辐照度(irradiance)容差如表1所示。
试验设置
·执行试验之试验箱在预设之辐射量测平面上,需能提供1.120 kW/m2±10% 之辐照度,且其光谱分布(spectral distribution)需如表1所示。在此所规定之辐照度(1.120 kW/m2)系包括试验中试验箱之反射及试件之吸收,但不包括试验箱放出之长波红外线辐射。
·必须提供试验箱内温度、气流及湿度维持在规定条件之方法。
·试验箱内之温度量测点需在预设之辐射量测平面下0~50mm之平面上这些点可以取距离试件1m或试件与箱壁距离之半,两者中较小者。
其他
表1:光谱能量分布与允许容差 | ||||||
光谱范围 | 紫外线 B | 紫外线 A | 可 见 光 | 红外线 | ||
波长范围 | 0.28mm~ 0.32mm | 0.32mm~ 0.40mm | 0.40mm~ 0.52mm | 0.52mm~ 0.64mm | 0.64mm~ 0.78mm | 0.78mm~ 3.00mm |
辐照度 | 5 W/m2 | 63 W/m2 | 200 W/m2 | 186 W/m2 | 174 W/m2 | 492 W/m2 |
容 差 | ± 35% | ± 25% | ± 10% | ± 10% | ± 10% |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