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ELY | 汽车内外饰非金属件耐光老化试验规范 | Q/JLY J7110279B-2014 |
前 言
本标准是对 Q/JLY J7110279A-2011《汽车内外饰非金属件耐光老化试验规范》的修订。与 Q/JLY
J7110279A-2011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增加了引用标准 GB/T 25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升级了引用标准 Q/JLY J7110718A-2012 汽车内饰件颜色测量与评价规范;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 3)增加了表 1 和表 2;
——增加了 6.4、6.5、6.6;
——修改了试验条件:表 3 中增加“滤光器”, 并对表 3 的格式重新调整 (见 6); ——增加了试验结果评价中关于灰度等级的评价方法 (见 8);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试验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亓钟、李祖彬。
本标准于2014年5月30日发布,2014年7月01日实施。
本标准所替代的标准更替情况为:
——Q/JLY J7110279A-2011(2011年4月第二次修订)
——JLYY-JT49-08 (2008年4月第一次修订)
——JLYY-JT205-06(2006 年 6 月首次发布)
GEELY | 汽车内外饰非金属件耐光老化试验规范 | Q/JLY J7110279B-2014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应用可控辐照度氙灯设备对汽车内、外饰件进行加速暴露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外饰件及其材料如:着色塑料或喷漆塑料、橡胶、纺织和针织品、纺织和发
泡复合材料、地毯、装饰蒙皮、人造革、无纺布、方向盘泡沫等。
本标准不包括试验持续时间等指标,这些指标按各零部件耐光老化性能技术要求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2410-2008 GB/T 8807-1988
GB/T 9754-2007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的测定
塑料镜面光泽试验方法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 20°、60°和 85°镜面光泽的测定
GB/T 16422.2-1999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Q/JLY J7110718A-2012 汽车内饰件颜色测量与评价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辐照度
单位面积上所照射的辐照通量,以 W/m2 或 W/(m2 • nm)为单位。
3.2
黑标温度 BST
黑标温度计包括一块厚约0.5mm的不锈钢平板, 热敏原件固定于不锈钢平板背面。金属板背面固定一 块5mm厚的聚偏氟乙烯板以隔热,向光的一面涂以黑色涂层,因此即使在红外光谱范围也能获得至少95% 的光谱吸收率。
3.3
相对湿度
相对湿度是空气的绝对湿度与同温度下的饱和绝对湿度的比值,数值是一个百分比值。用%来表示。
共 4 页 第 1页
GEELY | 汽车内外饰非金属件耐光老化试验规范 | Q/JLY J7110279B-2014 |
3.4
滤光器
直接来自氙灯的辐射中含有大量的短波紫外线, 必须经过滤光器的过滤来模拟试验所需的光谱能量分
布。表 1 表 2 为两种常用的配置不同滤光器的氙弧灯光谱功率分布。
表1 配置日光滤光器的氙弧灯光谱功率分布(SPD)
光谱范围 (λ,波长 / nm) | 最小值 % | 基准太阳辐射 % | 最大值 % |
λ<290 | 0.15 | ||
290≤λ≤320 | 2.6 | 5.8 | 7.9 |
320<λ≤360 | 28.2 | 38.2 | 39.8 |
360<λ≤400 | 54.2 | 56.4 | 67.5 |
表2 配置窗玻璃滤光器的氙弧灯光谱功率分布(SPD)
光谱范围 (λ,波长 / nm) | 最小值 % | 基准太阳辐射 % | 最大值 % |
λ<290 | 0.29 | ||
290≤λ≤320 | 0.1 | ≤1 | 2.8 |
320<λ≤360 | 23.8 | 33.1 | 35.5 |
360<λ≤400 | 62.4 | 66.0 | 76.2 |
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 GB/T 16422.2-1999 中 4 的规定。
5 试验样件
试验样件要求表面无污痕、划伤、裂纹、变形及表面皮纹磨损等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试验样件应是 零部件。若受试验条件限制, 无法直接使用零部件, 则根据被试物品类型按下列提供的 3 种方法之一制取:
a) 从零部件的阳光暴露面选择相对平整的部分制取试验样件,尺寸为 70mm×150mm; b) 当零部件为条状时,截取长度为 150mm 的试验样条;
c) 若检测色差光泽,且零部件的阳光暴露面相对平整部分尺寸小于 30mm×70mm,则注塑成 70mm×
150mm、厚度 3mm 的试验样件。
6 试验条件
6.1 试验条件见表 3。
6.2 黑标温度为不喷水时,温度稳定后的读数。相对湿度为不喷水时,湿度稳定后的读数。 6.3 喷淋用水可用蒸馏水或软化水,水中固体颗粒含量小于1mg/L且电导率小于5μs/cm。
共 4 页 第 2页
GEELY | 汽车内外饰非金属件耐光老化试验规范 | Q/JLY J7110279B-2014 |
6.4 在对汽车内饰件进行测试时,如果喷淋装置可被关闭,应先关闭设备上的所有喷淋装置,以防止对
试验样品进行意外喷淋。
6.5 测试汽车外饰件时,按照表1的氙弧灯的光谱功率分布(SPD),选择安装合适的滤光器。
6.6 测试汽车内饰件时,按照表2的氙弧灯的光谱功率分布(SPD),选择安装合适的滤光器。
表 3 试验条件
零部件类型 | 滤光器 | 辐照度 W/(m2 • nm) | 控制波长 (nm) | 黑标温度BST ℃ | 相对湿度 % | 喷淋 |
外饰 |
日光滤光器 | 0.5 | 340 | 65±2 | 65±5 | 102 min连续光照 |
0.5 | 340 | - | - | 18 min光照喷淋 | ||
内饰 | 窗玻璃滤光器 | 1.25 | 420 | 100±2 | 50±5 | 不喷淋 |
7 试验方法
7.1 调节试验箱至 6 规定的试验条件后再将试验样件放入试验箱,将试验样件放入试验箱时避免试验样
件受外力作用,试验过程中应保持试验条件稳定。
7.2 每件试验样件应作不易消除的标记,标记不应影响试验结果。
7.3 若需要取出试验样件作检查, 应避免触摸和破坏试验样件表面。检查后将试验样件按原状放回试验 箱中。
8 试验结果
试验后,试验样件应按以下方法进行评价:
a) 试验样件有无龟裂、斑点、变形、起泡和剥落等影响产品外观质量的缺陷;
b) 灰度等级的评价方法按照 GB/T 250-2008 的规定执行;
c) 表面颜色变化的评价方法按照 Q/JLY J7110718A-2012 中的规定进行;
d) 光泽度的评价方法按照 GB/T 9754-2007 和 GB/T 8807-1988 的规定进行;
e) 透光率的评价方法按照 GB/T 2410-2008 的规定进行。
9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任务来源;
b) 试验目的;